人工试管婴儿精子一般源自丈夫,因此可以说是丈夫的精子。但出于特殊原因,如精子质量不佳、测量不足或性交不成功,有时无法在人工试管受精过程中使用丈夫的精子,甚至需要寻求卵受者的精子或供质精子,因此也有可能把人工试管婴儿认定为非丈夫的精子。

如果丈夫的精子无法被使用,则受精方案会变更为供质精子受精或卵子无偿帮助受精技术,其中供质精子意味着引入受者外部的精子来受精,而卵子无偿帮助则意味着借助外部的卵子体外受精,以便利用自己的卵子和受精方的精子进行受精实验,如此就形成人工试管婴儿。最后确定的精子与生母无任何关系,但由于其婴儿与给予精子双方没有血缘关系而成为心理上的孤儿人工试管婴儿,因此在法律上也被认定为孤儿。
人工试管婴儿精子是谁的,这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如果说说谁本身提精子试管子的话,可以说是医学实践的产物,是来自一位被认定的自己的精子构成的。但是它到底是谁的精子,和生育者之间也可能产生一定的纠葛。
从一种角度,可以说他人对精子拥有意义上的所有权,他精子是属于他自己的。精子受到了他的部分DNA codification,而它也是来源于他的生育能力,因此在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人工试管婴儿的精子来自于他人。但是从繁殖者的角度来看,由于他们负担了用以建设那一次假设试管婴儿的技术费用。他们有一定程度上对形成者的权益和家庭关系,把孩子作为他们自己的可能会有家庭和遗产上的权利。
因此可以说有合法意义上的争议,关于谁有权拥有人工试管婴儿精子。他人具有本身的权益,而生育者也同样有自己独特的权益和意义。所以毋庸置疑,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纠葛,人工试管婴儿的谁的精子的问题,它无法一概而论。